问题 | 谎称是公安部的行骗构成招摇撞骗罪吗 |
释义 | 谎称是公安部的进行诈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是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三)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四)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五)犯罪目的不同。 二、招摇撞骗罪量刑的标准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⑴招摇撞骗5人次以上的; ⑵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⑶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分辨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 2、招摇撞骗罪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可以是任何实施了欺诈行为的的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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