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过失伤害他人致重伤的犯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谅解的可减轻基准刑的30%以下;但对于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要从严处理;自首、立功等情况可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在一般情况下,过失伤害他人致他人重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过失伤害案中的谅解书生效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过失伤害案中的谅解书生效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谅解,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其次,谅解书应明确表述双方对于过失伤害案的事实和责任的共识,并包含了对于赔偿、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解决方式的约定。第三,谅解书应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有效。此外,谅解书还需要在法律上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序良俗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谅解书的生效还可能受到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的审查和批准。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过失伤害案中的谅解书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谅解书在过失伤害案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犯罪人员,可以减轻处罚。然而,谅解书的生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自愿达成、书面表达、双方确认等。同时,谅解书也需要合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谅解书才能发挥法律效力,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和解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