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满期后一般不可续领,但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保险金领取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期满即停止领取。” 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论: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满期后不能续领,但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符合继续领取条件,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