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
释义 | 有的法院则认为保险公司支公司下属的营销服务部属于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一、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 法人企业: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从权限上来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和地位、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二、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因此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三、分公司有没有法人 分公司没有法人代表,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可以签合同。只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就行,分公司有些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其对外签订合同要经过授权许可,合同上应当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如果分公司违反合同条款出现违约,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不经授权也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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