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已经网签,但是因为负债问题,银行贷款不能通过,想要退房,开发商不肯怎么办? |
释义 | 不能办理贷款,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且符合约定的退还条件,那么一般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买的房子,征信过不去,贷款下不来,最后房子也不想要了,想退房,开发商不退,怎么办? 贷款下不来房子买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对交出去的首付的处理办法;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要回首付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平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因为特价房原因,开发商被停止网签,未拿到房产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开发商不给网签可以找当地建设委员会或者房管局投诉。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网签手续,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网签手续,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购房者再向当地建设委员会或者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买房交完首付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公积金贷款,退房开发商不退定金怎么办? 开发商不退定金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同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是房屋买受人确定房屋后给卖房人支付的一笔费用,如果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定金会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房屋买卖,买家延期网签,现在又以南京疫情为由,不肯网签,算是违约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不配合网签算是违约。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卖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配合网签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你好,新房子已经交付了,但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整改,所以没有收到房子,但是房地产证书的开发商已经完成了,所以我可以先去开发商那里领证书吗? 新房子交付后,产权仍然还不是购房者的,需要办理产权证。首先购房者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其次,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填完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接着,购房者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开发商处或登记部门领测绘表,并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购房者在开发商处办理完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金和契税后,把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最后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带着领取通知书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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