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 |
释义 | 离婚不必在发证地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携带纸质离婚协议,并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需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后,可耐心等待法官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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