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贷合同要写明的内容:1、借款种类。2、借款用途。3、借款金额。4、借款利率。5、借款期限。6、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7、保证条款。8、违约责任。9、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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