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取定金方未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不能返还。债务人履行债务,定金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不履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应双倍返还,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不能返还定金。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定金应作为价款抵扣或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违反约定履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违反约定履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具备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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