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二、诉中的财产保全需满足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