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
释义 |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一、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一般当天即可办理,有效期30天); 三、去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本人对其中的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及办理新的身份证(非必须),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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