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三种:1、出卖人未能取得处分权导致房屋所有权无法转移等严重违约情况;2、出卖人和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1、出卖人未能取得处分权,导致房屋所有权无法转移等根本违约情况;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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