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生产劣药罪所需要件 |
释义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要内容包括:复杂的犯罪客体,涉及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要求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需明知劣药危害并采取放任态度。 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拓展延伸 构成生产劣药罪的关键要素及其法律解释 构成生产劣药罪的关键要素包括:1.实施生产行为,即制造或加工药品;2.药品的质量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药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有明确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4.具备故意或过失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直接因果关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构成生产劣药罪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解释上,对于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药品的成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此外,故意或过失行为的认定也需要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评判,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罪涉及复杂的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方面。其客体包括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该罪行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本罪要求故意行为,过失不能构成罪责。故意包括明知生产、销售劣药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并采取放任心态。构成生产劣药罪的要素包括实施生产行为、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具备故意或过失行为、故意或过失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直接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评判,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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