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一般是要抓现行,但也不排事后犯(事后追究)的。不过事后追究警方取证是存在困难的,即使被卖淫女供出来了,违法行为人要咬定不承认,派出所就会存在证据不力的困难,无法处罚的。 违法行为人,对于违法行为在警方没有掌握有力证据时的抗辨行为或对抗行为,是公民的选择权或抗诉权。但要是卖淫女供认(指认)了,行为人也承认了,则会被坐实违法事实而受到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