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