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在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烂源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枣野九条司法工饥岩态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举措、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举措、强制执行举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