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给我投保?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拒绝为个人或机构提供保险服务。根据《保险法》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据风险评估等因素对被保险人进行审查,并拒绝投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此外,在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欺骗保险公司等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投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保险人可以按照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材料;可以对被保险人进行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拒绝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平等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被保险人对所投保险标的的价值、数量、质量、状况等情况真实情况负责。”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为某些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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