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右手中指远节指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约为十级伤残。 一、手指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涉及身体的方方面面、各个器官的伤残都有可能鉴定为十级伤残。 其中,十级工伤鉴定关于手指部分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一手指除拇指以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3、手指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这就是手指受到工伤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手指十级伤残同样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对伤员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通常,会在客观基础上,评定该伤员的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可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我国对于伤残等级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常用的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等。 三、膝盖韧带损伤赔偿标准 膝关节韧带断了,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结合具体的治疗和恢复情况,约可以评上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的。 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九级: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