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手大拇指末节骨折算几级伤残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左手拇指断了一节属于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鉴定等级之后,才能确定赔偿的。如果是工伤,造成左手大拇筋断了,影响手指功能,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享受本人九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费。如果是人体损伤的,造成功能丧失20%以上者,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造成功能丧失5%以上者,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一、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八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应鉴定为八级伤残,享受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23急性放射皮肤损伤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32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33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发声及言语困难; 35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36舌缺损<舌的1/3; 37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 39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肺段切除术; 42支气管成形术; 43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 45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46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47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48胃部分切除; 49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50小肠部分切除; 51结肠部分切除; 52肝部分切除; 53胆道修补术; 54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5脾部分切除; 56胰部分切除; 57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58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59输尿管修补术; 60尿道修补术; 61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6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3性功能障碍; 64一侧肾上腺缺损; 65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6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67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8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 70慢性中度磷中毒; 71工业性氟病II期; 72减压性骨坏死II期; 73轻度手臂振动病; 74二度牙酸蚀。 二、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涉及身体的方方面面、各个器官的伤残都有可能鉴定为十级伤残。其中,十级工伤鉴定关于手指部分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一手指除拇指以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3、手指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这就是手指受到工伤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手指十级伤残同样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工伤手指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导致手指断了的赔偿的问题,要根据受伤手指的损伤程度到相关部门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除大拇指外,其他的很大可能是十级伤残,具体的级别应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书面鉴定结论。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十级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第五项: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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