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怎么区分 |
释义 |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1)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2)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1)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 (2)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一、敲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社会生活中,倘若自身隐私泄露,甚至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被其他人发现的,就有可能遭遇敲诈勒索的情形,有人会屈从,也有人果敢报警,希望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敲诈勒索要构成犯罪,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通常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1)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不限,只要使被害人产生惧怕心理即可。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为由进行威胁索取财物的,也可以成立敲诈勒索罪。(2)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数额较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而“多次敲诈”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3、主体要件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一般来说,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了。4、主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强拿硬要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加以威胁,迫使其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强拿硬要的目的与动机较为复杂,有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有的是用寻衅滋事开心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从行为侵犯的对象上: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一般指向明确的被害对象,往往通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迫不得以给付钱财,手段主要有以对被害人或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声誉、财物相威胁;以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弱点等等。而强拿硬要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人一般有着明确的犯罪目的,因此,侵害对象的确定性成为区分两罪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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