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追债所需的证据如下: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款合同等,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证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和价格;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的证据,以及债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 5、要求追回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