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同级别的工伤有相应的赔偿计算方法,具体可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一、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我国规定了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有工伤认定书的,根据受伤的部位及治疗手术的不同,鉴定时间也不同。当事人可以带着病例材料,去工伤认定处询问具体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递交之后,一般是六十天给出鉴定结论。具体的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参见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三、工伤伤残有多少赔偿 工伤伤残有多少赔偿,要依据具体伤残情况而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共有一至十级,其中一级表示伤残情况最严重,十级表示最轻微。每一级所能得到的赔偿范围和金额都有所不同,一般从一级到十级逐渐递减。所以,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依评定结果索要赔偿。具体的赔偿规定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和三十七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