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丢失后中介不退押金了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需要在合同订立前或中交付,双方可约定返还或抵扣,如无约定需返还;押金和定金不同,性质、交付时间、订立人、所有权、数额和罚则均不同。如中介不退押金,承租人可向居委会、派出所请求调解,或凭证据起诉至法院。丢了租房合同,中介不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承租人也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押金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押金在实务中也称为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以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为出押人,通常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为受押人,是债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押金并不等同于定金。押金和定金之间的区别在于: 1. 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 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或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 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 交付后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时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 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中确定,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 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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