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如下: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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