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投案后对罪名的辩解是否不构成自首? |
释义 | 王某因抢劫罪自动投案,且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对其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存在异议,认为自己没有使用暴力,只应该构成抢夺罪。为此对王某的辩解是否影响其自首的认定呢? 我认为,王某应该构成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王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基于个人对法律的理解,王某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即不同罪名的理解并不影响他自首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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