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能否成为开发商违约的解救策略? |
释义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解除合同,需满足原告催告交房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最高法院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解除请求应予支持;若无法确定合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未催告情况下,解除权行使期限为一年;逾期不行使解除权则消灭。 法律分析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满足的条件为:原告在买受人催告交房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一个情况下,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一般确定为三个月时间。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拓展延伸 延期交房是否可作为开发商违约的合法救济手段? 延期交房作为开发商违约的合法救济手段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开发商可能面临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政府审批延误,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在这种情况下,延期交房可以被视为一种合理解决方案,以避免开发商承担过大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购房者的权益也需要得到保护,他们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获得房屋。因此,对于开发商而言,延期交房只能是一种有限的救济手段,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综上所述,延期交房作为开发商违约的合法救济手段,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兼顾购房者的权益。 结语 延期交房作为开发商违约的合法救济手段备受争议。开发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交房。法律明确规定,解除权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得到支持。延期交房需符合法律法规,保障购房者权益。开发商应谨慎使用延期交房,仅作有限救济手段,遵循合理范围,兼顾购房者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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