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好,以前判决了的案件,与现在的民法典有不同的地方,可以按现在的民法典执行吗民法典执行吗? |
释义 | 法律适用实体问题上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对旧法下发生的行为仍然适用旧法,但新法后的程序行为应适用新法,这是“程序从新,实体从旧”原则。 法律分析 法律适用实体问题上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主要表现在新法施行后对旧法下发生的行为仍然适用旧法。在程序问题上,由于新法后进行的程序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已经是新法,故其适用新法并不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这就是通行的“程序从新,实体从旧”原则,即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适用,原则上对于新法施行后所为的行为,应该按照新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新法施行前已按照旧法规定的方法、步骤、时限等执行的程序继续有效。关于实体问题,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后的,适用新法的规定;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前的,新法生效后原则上也应适用旧法的规定。 拓展延伸 旧案新规:以前判决的案件能否按照现行民法典执行? 根据现行的民法典规定,以前判决的案件在与现行民法典存在不同之处时,是否可以按照现行民法典执行需要进行具体分析。首先,需要考虑判决是否涉及到与现行民法典相关的法律条款。如果是,那么根据法律的追溯力原则,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应当适用于以前的判决。然而,如果判决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在现行民法典中已经被修改或废止,那么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存在过渡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来解决这种情况。总之,在执行以前判决的案件时,需要仔细研究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释,以确保公正、合法的执行结果。 结语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与现行法律存在差异的以前判决的案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后再决定是否按照现行民法典执行。如果判决涉及与现行民法典相关的法律条款,根据法律的追溯力原则,应当适用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然而,如果判决涉及的法律条款在现行民法典中已经被修改或废止,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存在过渡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来解决这种情况。在执行以前判决的案件时,需要仔细研究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释,以确保公正、合法的执行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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