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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汇编作品付酬标准是怎么样的?
释义
    一、汇编作品付酬标准是怎么样的?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纯理论学术性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付酬以版税的方式,即录音制品批发价x版税率x录音制品发行数,不含文字的纯音乐作品版税率为3。
    5%;歌剧作品版税率为3。5%;其中音乐部分占版税所得的60%,文字部分40%;纯文字作品(含外国文学)版税率为3%;国家机关通过行政措施保障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版税率为1。5%;录音制品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的,按照版税的方式以及相应的版税率计算出录音制品中所有作品的报酬总额,再根据每一作品在整个录音制品中所占的时间比例,确定其具体报酬;使用改编作品进行录音,确定具体报酬后,向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70%,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30%。
    除合同另有约定,录音制作者经许可复制发行其他录音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制品或复制发行广播电台制作的广播节目,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适用上述付酬方式;向表演者付酬的,按照上述各类作品标准付酬标准的50%付酬。
    文字作品网络付酬的细化标准可以有三种付酬方式。
    第一,一次性付酬,指网络使用者根据作品的质量、篇幅、作者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和授权期限等因素,一次性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网站转载、摘编报刊或其他网站已发表作品只适用于一次性付酬。
    第二,按作品字数付酬,指网络使用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主要适用于网络原创文字作品。
    第三,按照作品点击率付酬,指将作品以字数为单位分章节或者篇目按照点击率计算报酬,由网络使用者与著作权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主要适用于网络原创作品。
    网络作品报酬定价多少合适,廖奔认为,上限可参照《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五条标准,下限可参照原有纸质作品报酬规定的下限,即: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500元,改编作品每千字10元—150元,汇编作品每千字3元—30元,翻译作品每千字20元—300元。另外,网站转载、摘编报刊或其他网站已发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规定为每千字10元—50元之间。
    此外,按照作品点击率付酬方式的付酬标准,应由有关部门调研后制定合理可行的具体标准。“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已发表作品的,应当适当降低其付酬标准,建议下限为每千字10元。”
    汇编属于演绎作品,所以需要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才可以使用,汇编作品因为涉及到两个作者的问题,所以如果是汇编著作权人之外的第三人使用该作品的,应当经过双许可才可以依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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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