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两岁以下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无法履行义务,父亲也可以抚养。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也应考虑。如果有利于孩子,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夫妻离婚后,如果有一个孩子,通常抚养权会归母亲,但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岁以下,父方可以申请抚养权。如果母方有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未能尽到抚养义务等情况,孩子可以跟随父方生活。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以上时,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子女的意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可以被允许。《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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