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需要一年一上报即可。上报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法律客观: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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