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撕掉了还能在办离婚吗? |
释义 | 结婚证撕了能办离婚,不过需要先补办结婚证,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到民政局开结婚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一、补办婚姻证需要到民政局吗 补办婚姻证不一定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还可以前往另一位当事人所在的民政局。根据法律规定,因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所以补办婚姻证不一定要前往当地民政局。 二、结婚证丢了可以在哪里补办 结婚证丢了去民政局补办。需要携带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两人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如果是夫妻两人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则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如果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要分情况分析: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离婚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如果是在此之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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