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辩护权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辩护权专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辩护权以被指控犯罪为存在前提; 3、辩护权的行使以辩解和反驳为基本手段,辩护应该是及时的、充分的,才能称之为“有效辩护; 4、辩护权是司法民主的标志; 5、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中国的刑事辩护种类有三种: (1)自行辩护; (2)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3)委托辩护; (4)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5)指定辩护; (6)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一、指定辩护有哪些特征 1、指定辩护的特点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变巨人,但不得委托辩护人: (2)案件审判阶段的时间 (3)人民法院只能指定辩护律师: (4)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