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大股东有权利强制收购我的股份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之间同股同权,虽然占股不同,有不同的投票权,但大股东无权强制收购小股东的股份。小股东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以有受让的优先权;所以,大股东如果要收购小股东股权,或者与小股东协商一致收购,或者接受小股东转让条件从而实现收购。 一、股东退出股权怎么清算 股权清算一般以溢价收购,股权相关合同一般有相应的条款。比如某股东想退股,公司内部股东有优先收购权,规定至少溢价多少。按原合同办理。如果原合同没有详细说明,那就纯粹是看水磨时间慢慢谈价格,没有强制原价转让。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二、现行股东诉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1)规定的起诉条件仅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和法规这唯一的情况,而对于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员超越权限与他人订立有损于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的协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怠于行使权力等众多实际发生的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都未列入股东起诉的情形中。(2)该条款中规定股东仅能向法院申请停止违法行为、侵害行为,未涉及股东赔偿损失的请求。但实际中违法行为、侵害行为都会造成一系列的损害,而对于这样的损害小股东是否有权提出赔偿,如何进行民事赔偿没有明确规定。 三、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怎么退股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小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退出。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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