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定金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口头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口头约定定金合同,当事人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对方表示接受的,定金合同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一、合同违约金20% 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合同定金怎么规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确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则超过部分无效。 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的定金合同从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合同的有效或无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定金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2、如果定金合同是主合同成立的要件,则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定金条款无效不会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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