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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肯离婚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方不肯离婚的处理方法:
    1、在中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2、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尽量提交有关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从而达到法官判决离婚的目的;
    3、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判决双方不离婚,则需要在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时间会比较长。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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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