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被空谈怎么办 |
释义 | 拆迁对于安置房的承诺成空谈的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一、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应该什么单位盖公章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应由房管局单位盖公章。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测绘图(表)及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携带完税证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没有拆迁协议怎么维权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信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字或者名称、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 (2)房屋信息:写明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理位置、产证号、面积、产权所有人等。 (3)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也有极少数情况可以迁建安置。 (4)补偿数额及支付期限: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补偿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协议中应当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迁建用地位置、面积、货币补偿和支付期限等信息。 (5)搬迁期限:对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搬迁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拆迁方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搬迁期限。我们一般建议大家在协议中注明,补偿足额到位后多少日内搬迁。 (6)违约条款:一般来说,安置补偿协议都是拆迁方拟定的,协议中极少规定拆迁方的违约条款,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方便日后协议权利受损时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