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共突发事件 |
释义 | 公共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的责任和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如下: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一、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如下: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如下: 1、保护现场; 2、报警; 3、如果出现伤员,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或送医院; 4、有危险的情况下,及时撤离; 5、可能的情况下,注意控制事态发展; 6、现场状态控制,如紧急疏散人群; 7、善后处置。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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