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租到危房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出租房屋不能是危房,如果确认出租的房屋是危房的时候,房东应当无条件退还租户的租金和押金。因为出租房屋的必须保证房屋的安全,保证租户的安全。但是,出租的房屋是不是危房,不是租户个人就可以确定的。房子是否属于危房,需要当地房屋鉴定部门给出鉴定意见,才可以做出明确判断。给予补助具备危房鉴定条件的,当地房管部门会按照统一的规划安排,给住户进行补助和住房安排。 一、危房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要看情况,如果房东事先知道是危房,还要出租给租客,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是出租后才知道的,不能要求赔偿,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承租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 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出租人是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提前收回房屋,同时不需要承租人同意。 1、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如果出现如此情况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虽然没有给租赁物造成损害,但经出租人催告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仍未恢复。 3、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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