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职工产假 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 工资 ,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 产假 ,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 女职工 缴纳 社会保险 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 养老保险 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 最低工资标准 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 生育保险 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 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