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1. 定金是合同的一部分,未付不违约;订金未付则违约;2. 订金仅作赔偿金,不退款;3. 订金数额有限制,定金则无;4.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只是单方行为。 法律分析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并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则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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