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企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2.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须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3.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一、合伙公司注册需要什么 合伙公司注册的,需要9种材料。分别是: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者名录、企业经营场所证明;2、公司章程;3、验资报告;4、出资权属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股东资格证明;7、指定书;8、要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9、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 二、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海关手续是怎样的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如下: 1、向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股权变更; 2、批准通过后,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提交报送审批机关的有关文件等相关材料; 4、符合规定的,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审批机关为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则该企业从事《外资细则》第五条所规定的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者为自然人; 2、有合法企业名称; 3、有投资者申报的投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必要的员工。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投资者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者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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