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管控 |
释义 |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管控有: 1、股东资格丧失的风险,受让方一般可通过事先核查出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进行管控; 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的风险,转让时,双方可通过细读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确认限制条件,避免主体不适格情况; 3、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法律风险及管控。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 股权转让有下列限制: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原有股东还享有优先受让权。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4、即公司不得为受让自己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股权转让协议与退股协议的区别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退股协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协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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