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对方拿着借条和手印不还钱,出借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和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起诉,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书应当记录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未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二、写欠条,对方拿不出来怎么办? 1.有借据可以作为主张债权证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2.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文件。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示债务人已欠债权人欠条上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共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票据,是借据。钱和物归还后,票据由制作人收回,即作废或撕毁。这是一种书面证据。通常用于日常生活和企业管理。 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据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文件。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示债务人已欠债权人欠条上注明金额的债务。 不管对方能不能偿还,只要对方不偿还,当事人都可以持欠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如果借条上没有指纹但是签名了,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签名和指纹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借据上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