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职权罪—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
释义 |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朱某出具虚假材料,致使电气厂因此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因此,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B正确。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案中,朱某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仍然以该材料为准,使得电气厂顺利通过年检,致使电气厂骗取退税300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 选项C错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本案中,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并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选项D正确。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本案中,升任民政局局长并非财产性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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