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发商前期物业纠纷怎么处理?
释义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出物业管理企业。但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即便实行招投标,由于难以真正建立公平竞争的招投标机制,开发商派生出来的物业管理企业仍处于优势地位,往往是其中标,这种建设与管理的“父子关系”依然普遍存在。
    2、当物业出现质量或销售时不切实际的承诺等涉及开发商的问题引发纠纷后,物业管理企业常以其与开发商是两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拒绝处理,而开发商往往是项目公司,一个小区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建设完成结算完毕后就不存在了,售后服务、保修等矛盾无法解决。
    3、解决方法:入住小区的业主们在符合条件后,也就是说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且交付使用已经满2年的,一定要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二、小区物业锁车报警行吗
    物业锁车我们可以报警,但是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报警是为了警察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如果是民事纠纷,警察可以做调解,但是不能强行要求物业开锁。
    如果物业涉及犯罪或者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警察才有相应的职权,主要看物业是为什么锁车,如果物业侵犯了车主的权益,车主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如果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公共区域被改造为停车位则属于集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协商承包管理停车位,车辆是否可以停在小区的关键在于该车辆是否有缴纳停车费,而不是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