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小区收物业费和停车费合法吗 |
释义 | 安置小区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 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 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体业主的,业主中,有人有车或多辆,有人根本没有车。 1、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这对无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 2、关键是收费标准怎么定,收来的钱,如何处理。 总之,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如全体业主约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除去委托费用外,所有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物业公司经营有亏损,想用停车费来弥补,那也是物业公司来跟业委会协商,由业委会来决定是否补贴给物业公司。如业委会同意补贴,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让业主知道这笔停车费究竟用到了什么地方,比如小区日常维护开支,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维护停车秩序的服务增加了人力和设施经费等,如果停车费用途合理,那么业主知道后,交起来也情愿。 一、可以怎样解聘物业服务人 1、如果是前期物业,如果当事人的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地方法规应当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联系开发商或者请房屋管理部门督促开发商打报告,并准备好物业使用说明资料,启动筹备业主大会的程序。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然要征询全体业主关于另聘或者续聘原物业企业的问题,到时候如果一半以上业主认为要另聘其他物业公司的,就可以了。 2、如果目前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则应该要等到《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征询,征询内容和决定方式同上。 3、如果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而且业委会也同意解除合同,并已经征询过全体业主,已经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当给物业公司有一定时间做撤离的准备,也让新的物业公司有充分时间准备进驻当事人的小区。但是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的机会极少。 4、如果业委会不同意解除合同,当事人又觉得一定要解除合同,而且相信本小区有极大一部分业主和当事人想的一样,当事人可以启动20%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要注意一点,这20%不仅指的是户数,也指的是面积。到时候当事人必须要收集20%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否则无法满足《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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