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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主要职责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 公共维修基金 ,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 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 劳动合同 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 网 小编为大家的总结,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希望通过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并作出明智的决定。最后如果你还有什么详细问题需要咨询,可以上网在线咨询网,我们有专业的 律师在线 为你解答。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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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