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分为一审、二审、特别程序、审判监督和特别规定五个阶段,期限分别为六个月、三个月、三十日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三个月和不受限制。再审申请书应在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裁定驳回申请。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期间不受限制。 法律分析 诉讼可能经历以下阶段: 1、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4、审判监督。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5、特别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该内容由 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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