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有: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但不大;尚不达刑事处罚的特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哪些不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如何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追究时效的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哪些情形不用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机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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