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认定闯红灯的需满足以下几店: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或行走;越过对向的停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