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对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保障 |
释义 | 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政府承担养老保险费。住院期间可获得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报销。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后享受伤残待遇。退休人员可与单位协商精神损失费及住宿、伙食费用的一次性支付。如单位不履行义务,退休人员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一、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人员待遇是什么? 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人员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且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二、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工伤医疗期可以享受与原在职时一致的待遇,并且退休人员的精神损失费以及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伙食以及精神损失费用等也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一次性支付的形式向单位要求支付。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和职责,退休人员同样保有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力。 结语 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与在职时一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以及医疗费用的支付。对于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住宿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用等,退休人员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一次性支付。如果单位不履行义务,退休人员有权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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